导航背景
廣東珠海兩青年幫電信詐騙團夥維護設備被判刑
作者:管理员1    发布于:2020-10-23 18:36:23    文字:【】【】【
摘要:近日,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審結壹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
       【本臺綜合消息】近日,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審結壹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兩名青年通過酒店互聯網對網絡設備進行所謂的“維護管理”,為境外電信詐騙團夥提供幫助。法院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二人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3月,被告人黃某在網上與一名昵稱為“烽火”的男子(另案處理)相識,“烽火”聘請黃某為其維護管理壹批網絡設備。該設備可將傳統電話信號轉化為互聯網信號,犯罪分子通過手機APP調用該設備,在境外以互聯網信號撥打電話、群發短信,隱藏犯罪所在地。黃某與朋友鐘某商量後,兩人欣然應允。
  其後,“烽火”將215部設備及一批手機卡快遞寄給鐘某,並特別交代兩人不要在家裏維護管理,必須到有網絡的酒店去開房工作,並且要經常更換不同的酒店。
  4月1日至8日期間,鐘某、黃某先後在珠海市多家酒店開房入住,將設備連入酒店互聯網進行維護管理。8日,兩人被民警抓獲。經查實,鐘某、黃某維護的設備共向境內用戶呼出15000多次詐騙電話,11名被害人被詐騙數額共計28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鐘某、黃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犯罪提供通訊傳輸、設備維護等技術支持,情節嚴重,已觸犯刑法,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法院結合鐘某、黃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認罪認罰等情節,作出上述判決。
  據介紹,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增設的罪名,針對無法構成共同犯罪,或者按照共同犯罪處罰較輕的情況,將網絡犯罪利益鏈條中的幫助行為獨立入罪,以有效斬斷利益鏈條,全面、嚴厲打擊網絡犯罪。
來源:新華網
本官网所刊登的新闻版权归香港国际电视台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