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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互認婚姻案判決條例草案 下周交立會審議
作者:管理员1    发布于:2020-11-26 18:32:49    文字:【】【】【
摘要:《條例草案》將於星期五(11月27日)刊憲,並於12月2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內地與香港互認婚姻家庭案件判決的條例草案將於12月2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本臺綜合消息】香港特區政府11月25日表示,將向立法會提交《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決(相互承認及強制執行)條例草案》,以實施政府與最高人民法院於2017年6月20日簽訂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安排》)。《條例草案》將於星期五(11月27日)刊憲,並於12月2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公眾、法律界和司法機構均要求早日實施《安排》,以便在香港特區與內地之間訂立機制,相互承認和強制執行婚姻家庭事宜的判決。發言人指出,《安排》的實施,為兩地訂立雙邊機制,讓有關香港判決在內地獲承認和強制執行,反之亦然,減少就同一爭議再提出訴訟的需要,從而節省時間和費用,並且減輕當事人的精神壓力,故符合跨境婚姻各方及家庭的利益。
  《條例草案》參照了《內地判決(交互強制執行)條例》(第597章)下現行機制的模式,並就以下各項訂立機制:(一)登記生效的內地婚姻或家庭案件判決中的指明法院命令;(二)承認內地離婚證;(三)申請香港婚姻或家庭案件判決的經核證文本及證明書,以利便判決的一方在內地尋求承認和強制執行有關香港判決。
  在《條例草案》獲通過後,政府會制訂相關法院規則,以配合上述機制的運行。《安排》會在香港特區完成內部程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解釋之後實施。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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